招标公告
月亮湾文化产业园及月亮山路沿线绿化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YG036-JKTG-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月亮湾文化产业园及月亮山路沿线绿化提档升级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经开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石经开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汪仁镇四连山柯家湾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5.7亿元(建安投资暂定约3.8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建安费为准,月亮湾文化产业园工程建安投资约2.6亿和月亮山路沿线绿化景观提档升级工程投资约1.2亿)。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项目总投资约5.7亿元(建安投资暂定约3.8亿元,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建安费为准,月亮湾文化产业园工程建安投资约2.6亿和月亮山路沿线绿化景观提档升级工程投资约1.2亿)。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工程施工、项目运营【业态投资(投资特色文旅业态)、运营及招商、基础设施维护等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其他: 【注:因本公告为系统固定模板,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备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石经开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189号B栋研发楼 |
地 址: 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52号 |
邮 编: 435000 |
邮 编: 435000 |
联系人: 汪主任 |
联系人: 吴先生 张先生 |
电 话: 0714-6399526 |
电 话: 0714-6553646 18086318488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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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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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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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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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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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22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